爸媽找到我的時候,我裝作一臉茫然。
三分無辜七分天真,像極了真千金。
沒錯,我是冒牌貨。
因為我比真千金更像爸媽,所以被認錯。
前世,我因為如實相告,最后被砍斷手腳慘死他國。
這一次,我決定裝作什麼都不知道,成了林氏集團的真千金。
1
林家父母開著豪車到孤兒院的時候,一圈人來圍觀。
他們手上拿著親子鑒定報告,指著相冊里我的照片,對院長說:
「就是她,我們的女兒,林云。」
院長大驚,趕緊找人來學校喊我回去。
彼時我正護著懷中的課本,在學校外的胡同里被人拳打腳踢。
見有人來,一群頭染七色彩虹的少男少女跑了個沒影。
我站起身,看著和上一世一樣輕車熟路來找我的顧風,拍拍屁股跟著他回去了。
林母見我一身狼狽,臉上還有被抓的血印,淚水漣漣。
「云云,還記得媽媽嗎?都怪媽媽沒有看好你,害你五歲那年走丟了。」
我一臉疑惑地看向她,裝作不經意間露出額頭的淺色傷疤。
林母看到我額頭傷疤,激動得上前抓住我的手。
「云云!你還記得你頭上的傷疤是怎麼來的嗎?」
我摸摸額頭,回憶道:「好像是我很小的時候,在和哥哥捉迷藏,不小心磕在臺階上……」
接著我捂著腦袋,像是因為回憶導致的頭痛難忍,看得林父林母心痛不已。
林母將我擁入懷中,手輕撫著我的后背。
「乖,好孩子,不想了,媽媽知道,你就是我們的女兒!」
就這樣,我跟著他們回了家,成了林氏集團的千金。
2
我本名叫趙喜,是自己來的孤兒院。
五歲時,外婆捏著幾張皺巴巴的錢,出門給我買生日蛋糕。
回來時下了雨,泥巴路很滑,外婆滑倒摔進了路邊的大水坑里,再也沒站起來。
外婆死了,我成了孤兒。
我來到陽光孤兒院門口,裝作和家人走散的樣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