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哎呀別客氣,街坊鄰居的...”
我把臉埋在雙手里,崩潰大哭。
自從我父母離婚后,我的媽媽就變成了一個“爛好人”。
她體貼鄰里街坊;樂于助人心地善良,是鎮上赫赫有名的“熱心腸”。東家長西家短的,找她一準能解決。
但在我這個女兒的視角上,并不是這樣。
她的確樂于助人,但那都是通過苛待我這個女兒換來的。
我過年的新衣服,總是被她送給樓上的妹妹;
過年收的紅包,會被她送給樓下那對孤兒寡母;
我上學的學費,會被她拿去給朋友救急;
鄰里街坊都說我媽是一個賢妻良母,誰娶到她誰家可真是祖墳冒青煙了。
可只有我知道,媽媽并不是喜歡做好人好事。
我從出生就被扔給了姥姥,直到我上小學那年姥姥去世了。我才被爸爸媽媽接到了鎮上上學。我二年級那年爸媽離婚,爸爸沒爭到撫養權。
爸爸再婚的新妻子是一個很有善心的人,還因為做好事上過本地電視臺。
媽媽恨爸爸,覺得爸爸憑什麼過得好。
所以媽媽也要做好人好事,她想把爸爸的新妻子比下去。
我見過那個阿姨,阿姨很溫柔,對我也很好,她曾經見過媽媽捏著我的耳朵罵我小賤人掃把星,于是跟爸爸商量了想要回我的撫養權。
可媽媽沒同意,還用洗腳水潑阿姨,在小鎮上到處宣揚阿姨搶了她老公還要搶她的孩子。
爸爸很生氣,偷偷給我塞了一個聯系方式后帶著阿姨離開了這個城市。
爸爸和阿姨走后,媽媽更像一只勝利的公雞,更加變本加厲的宣揚她的“美名”,爸爸每個月給我打的撫養費都被她用來資助別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