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前幾天才見過他,說不定又是躲哪個地方賭博。”
警察點點頭,繼續追問,“那你最后一次見他是幾天前?”
我皺著眉頭,假裝思考,“等我拿手機看看,我記得那天我還請了個阿姨來打掃衛生,也是那天他出去的。”
我給警察看了我的付款記錄,是四天前。
他們又繼續問了一些其余的問題,我都對答如流。
“張女士,如果有其他的情況麻煩你第一時間聯系我們。”
“好的。”
送走警察,我總算是松了一口氣。
要不是這幾天總在演練這種情形,我覺得我的心理素質不會這麼好。
想不到男友竟然還有關心他的朋友,還會報警,這是我沒想到的。
如果這樣下去,警察是不是遲早會找到他的尸首。
我想,我應該再給自己做做心理建設,以免到時候露餡。
只是,沒想到第二天警察就找到我了。
有人報警,在江邊找到一具男尸,身上沒什麼可證明身份的東西。既然我男友是失蹤人員,便讓我去認尸,看到底是不是我男友。
我自然是要去的。
他的尸身經過幾天江水的浸泡果然已經有些面目全非,身上也散發著難聞的味道。
我說,“臉認不出來了。但是,他的衣服的確是我那天見他的時候穿的。”
我出去的時候找到一個角落嘔吐了很久才回到警局。
他們也很耐心。
我想到以前和男友的點點滴滴,不禁紅了眼眶,“他,他怎麼會……嗚嗚嗚……”
我哭得上氣不接下氣,表現得非常的悲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