爹爹喜歡狩獵,打到野味就回家讓娘親烹煮,再喝兩杯,認為這是一大樂事。
那日爹爹久久未歸,我去林子里尋他,不想遇到野熊撲向一個年輕男子,我連射幾箭救人,那野熊轉頭向我撲來,那男子大聲喊我躲開,用長刀揮舞著砍熊。
此人的裝扮一看就不是平城人,肯定是不知道這樣會激怒野熊。我大喊著教他躲避之法,又急急與那熊周旋,終于與他合力殺死了那熊,兩人狼狽地坐在地上大口喘氣。
但他的左臉傷了,我的右臂也傷了。
他當時撕扯下還算潔凈的內衫給我包扎傷口,沒頭沒腦地說了一句:“姑娘是為我受的傷,我——娶姑娘!”
我嚇得縮手,牽動了傷處,疼得齜牙咧嘴。
他驚得不知如何是好,手忙腳亂地扶住我說道:“姑娘別怕,我不是壞人,我、我害姑娘遭此大難,須得負責!”
我“噗”地笑出聲:“什麼大難,不過是點傷,不妨事的。你也受傷了啊,疼嗎?”
他臉上明明血跡未干,卻搖了搖頭,說道:“不算什麼。姑娘本不應卷進這場禍事,都是為了我。姑娘,我愿明媒正娶,你無需為日后因疤痕難嫁而擔憂。
我再次笑出聲:“不勞你費心,我已經定親啦。”
“定親了?”他面上閃過層層失望,緩緩低下了頭,復又抬眼,閃出點希望的樣子,“能退嗎?”
我又被他逗笑,說道:“不能,那是我喜歡的人呀。”
我倆相扶相攜地走出了林子,一直在尋他的隨扈找了過來,對我千恩萬謝。他拿了一百金給我,還解釋說這是現在帶在身上的,若能告知住址,他還會再送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