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見真愛的那一天,我激動得跟宋泊簡提出離婚——
我們約定過的,誰碰到了真心喜歡的人,另一方就必須配合結束這段雙方家族強迫的婚姻。
宋泊簡沒什麼起伏地點點頭。
可是當晚,我便陷入了無邊的夢魘中。
有片溫熱一遍一遍輕輕吻過我的眼,又重重襲上我的唇。
濃郁又微苦的烏木香氣將我盡數捕獲籠罩。
「有老公不愛,要去愛別的男人,鳶鳶不乖,該怎麼懲罰呢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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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宋泊簡,明天空個檔期出來,跟我去民政局領離婚證。
晚飯時,我格外亢奮。
家人們誰懂啊,二十一年來,我第一次碰到了那個讓我怦然心動的人。
新進的大一學弟秦子鳴,身高一米八八,陽光帥氣。每當他彎著眼睛笑一笑,露出兩顆尖尖的小虎牙時,我就感覺心都要化了。
滿腦子只剩下一個想法,我一定要和他談戀愛。
宋泊簡給我盛湯的手微微一頓:「你有男朋友了?」
「沒有,」我沖他擺了擺手,「還沒告白呢。跟你這邊的關系沒處理好,我怎麼好意思追別人?那不是讓別人被小三麼,多惡心人啊!」
說來離譜。
我,林鳶,21 歲女大學生。自出生到現在沒談過戀愛,沒摸過男人腹肌,沒親過男人的嘴,但我有一個老公。
宋泊簡就是我的老公,受法律保護的那種。
我們這段婚姻關系的起源非常狗血。
簡而言之,我爺爺和他爺爺是有著過命之交的老戰友。兩人退伍后一心想加強聯系,成為真正的一家人,于是便給自家孩子定下了娃娃親。
可惜兩位老爺子沒有女兒命,生出來的都是兒子。
直到孫輩降生才有了機會。
許是這個愿望被拖了太久,加上子輩在成長過程中有了各自的發展,兩家逐漸有生疏的跡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