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哭著喊我的名字。
時晏。
后面的事我都記不得了。
我只記得,當理智回歸,當警笛乍響,那個黃毛已經倒在地上沒了氣息。
警察將我按住時,我掙脫開束縛,脫下外套罩在了姜顏身上。
揉了揉她的頭發。
「別怕。」
我因過失殺人罪入獄。
可我很擔心姜顏。
判決之前,我聽養父說,姜顏因受到刺激失去了高考后的記憶。
她忘了那段記憶。
真好。
她從來都是干干凈凈的,不干凈的是那個挨千刀的畜生,和那段本就該忘記的記憶。
我放下心來,卻又怕她擔心我。
所以。
我在養父探視時拜托他,拜托他搬家,和所有認識我的同學朋友斷了聯系。
就讓我在她的世界失聯就好。
別讓她知道我坐牢。
我不想讓她失望。
養父答應了我,他始終是個心軟的男人。
可是,就是這個心軟的好人,在我入獄的第五年出了車禍。
對方是個家室顯赫的富二代,可那麼有錢的人,撞了人后卻無比囂張,從頭到尾只賠了一千塊錢——
那甚至都不夠他一頓飯錢。
我的養父,年近七十的男人,因為沒錢治病,生生在家等死。
甚至,他死后快一周才被隔壁鄰居發現。
出獄那天,我發誓,一定要給他報仇。
其實,我原本被判了十一年。
在服刑第七年時,有一對陌生的中年夫婦前來探視,他們說——
是我的生身父母。
他們鼓勵我積極配合減刑,在入獄七年三個月零五天時,我刑滿釋放。
我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有錢。
可出獄后,我才知道,他們竟是如此富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