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行了行了,兒子,不用和她廢話。既然你們不合適退親了,就把當初給你的彩禮,改口費還有五金原封不動還回來吧!”
我喝了一口水,淡定回答:“那些錢已經花光了,至于五金,你問你的好兒子吧!”
他爸突然站起來,臉比鬼都黑:“什麼?你全花了?”
“你這個小賤人那是我家的錢,我不管你用什麼法子,二十幾萬必須一分不少退回來!”齊瑾他媽急了。
“怎麼,你們一家耍我玩呢,同居半年了,現在退婚要回彩禮,我的損失怎麼算?”
齊瑾安撫了他爸媽兩下,轉過頭看我。
“孟玥,你這是騙婚 你知道嗎?法律上規定以結婚為目的贈予的彩禮要退回的,小心我去法院告你!你乖乖把錢還回來,我們好聚好散!”
我調整了一下狀態,作出憤怒至極的樣子,一杯水倒他臉上:“錢花了就沒了,想讓我全部退回,做夢!”
她媽氣得跺腳:“兒子,告她,我看她是不見棺材不落淚!”
“對,兒子,讓法院強制執行,不退也得退!”
我似笑非笑:“你們一把年紀了,法律知識懂得挺多,那就去告我吧,最好再找記者曝光,我臉皮厚,一分錢都不會還給你們!”
說完我掉頭就走,老遠還聽到他媽的尖叫聲,叫囂著讓我上新聞,聲敗名裂!
那天以后齊瑾三天兩頭發消息打電話讓我退二十四萬。
我直接拉黑,他爸他媽又給我打電話讓我還錢,再拉黑。
終于清凈了。
一個月后,我收到法院的傳票,他們把我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