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哥和青梅還有三個月就要成婚,卻被公主看上了。
我哥不從,公主就砍斷了他的腿,將他囚禁在公主府。
又在他死后,將尸體吊在城門,以威懾眾人。
寒冬臘月,我親手掩埋了我哥的尸體。
三年后,新科狀元美名遠播,公主又動了心思,打算以同樣的手段得之。
可這次,她面對的是我。
素有孤星命格的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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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生來不祥,誕生那日,烏鴉在房頂盤旋了三天。
因此全家都厭我怕我,連我娘都不喜我,將我丟給嬤嬤,不聞不問。
唯有比我大五歲的哥哥沈瀾關心我,時常給我拿些吃食和外面的小玩意兒,一口一個地喊我妹妹,護著我長大。
我爹有八個小妾,府里女眷眾多,但我自小就與她們不同。
她們喜歡侍花弄草,但植物一碰到我,就會迅速枯死。
她們十一二歲就來月信,可我卻從未來過。
沈瀾知道這事后,溫柔地撫摸著我的頭,說:
「有些女子的確會來得晚些,或身子特殊不來,但這并不代表她就有問題,切莫因為這些事羞愧,妹妹除了是個女孩子,更是你自己,活得舒心才最重要。」
我謹記哥哥的話。
哪怕丫鬟婆子欺負我,哪怕爹娘厭惡我,哪怕姐姐們排斥我,我也從不自怨自艾。
我有哥哥,我比她們都幸福。
直到后來我才知道,我不來月信,是因為我這副身子不能流血。
一旦見血,沾染上的人,便會發生詭異的事。
譬如六歲那年,院子里最兇的嬤嬤打我時下手太重,擦破了皮,她的手上便沾上了我的血。
只是一點點。
但自那天起,嬤嬤卻突然受夫人器重,得了許多賞賜,多到其他人都眼紅。
夫人的親近使她飄飄然,放話說等她攢夠賞賜就出府。
結果第二天,便有人在院角發現她的尸首,渾身被野狗撕咬得幾乎看不出原狀。
再譬如十歲那年,三姐姐被拒婚,將怒氣撒在我身上,親手拿刀子劃我的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