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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是我之前太像個傻子,一直都順方梨的意。
這次她生日我這個冤大頭突然不去,她曬出來的禮物都沒有之前的看起來高檔了。
所以她發了朋友圈沒多久,就給我彈了視頻電話,我沒接。
我看了一眼時間,這個點,他們應該已經從吃飯的餐廳轉戰第二場,去了 KTV 了。
上一世,KTV 的費用還是我給的。
等我們從 KTV 出來已經很晚了,其他的朋友陸續上車離開,而站在路邊等車的方梨被一個醉漢撲上來抱住,手腳還不干凈地對她上下其手摸了個遍。
我跟林彥華把車開出來之后,就看見方梨已經被拉扯得有些衣衫不整了,這個地方較為偏僻,保安也看不見。
那個醉漢身邊還有幾個同伙在發出猥瑣的笑聲。
我看見自己的朋友被欺負,直接下車跑過去,把方梨拉過來之后,那個醉漢還想對我動手。
我學過跆拳道,就一個過肩摔把他摔在地上,另外幾個醉漢看見了,都圍上來幫忙。
我對付三四個醉漢有些吃力,林彥華卻好像沒看見一般,躲在車上遲遲不肯下來。
于是在糾纏的過程中,我急于脫身,沒控制住力道,把其中一個人給踢倒在地,他的后腦勺砸到了地面,暈了過去。
路過的人報了警,我們所有人都被帶到了警察局。
最后得知,那個醉漢因為大腦受到重創,去世了。
我家里給我請了最好的律師,可那個地方沒有監控,除了我們自己和那群醉漢,沒有其他證人。
本來我只是正當防衛,可在法庭上,我一直用真心對待的好朋友方梨,卻當庭說出:
「當時那個醉漢已經沒有再糾纏我了,是姜沅清看錯了,以為我被欺負……」
就算后面我們家砸了重金,我也被判了三年的有期徒刑。
我爸媽一夜白了頭,一向冷靜自持的沈聽肆紅著眼眶望向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