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皺眉說著,語序有點亂。
張姐以為我一時半會兒沒想到自己人在單位,但找了個老婆,家里卻是黑惡勢力的,怕影響前途,所以安慰我:
「那是她繼父,不干你什麼事,你別這麼緊張,不過你說的這個,倒是能讓我表弟查查!說不準你老婆親生父親就是她繼父給那啥了的……」
之后張姐又跟我聊了些別的,見我精神不濟,也就讓我趕緊再休息休息,她下午再來看我,給我送飯。
7
下午警察來找我做筆錄,還是之前審訊室的審我的那個警察。
他提給我提了一兜水果來,寒暄兩句后就問我:
「他為什麼會打你?」
我苦笑搖頭,「他想讓我承認是我為了錢殺了我妻子。」
「那你是真的那樣做了嗎?」他玩笑似的問了一句,我愣了一下,他又揮了揮手說:
「開個玩笑,你別介意」
我的臉色嚴肅下來,「周警官,我不認為這個玩笑好笑,跟我岳父母一樣,如果你們懷疑我有殺害我妻子的證據,請直接拿出來!」
「別那麼認真嘛,不過你之前說,你把你妻子的車開到你朋友那去賣,當時你就沒覺得那車有什麼問題嗎?」
「什麼意思?」我不解。
「你先回答我的問題。」他重申了一遍。
我認真想了想說:
「好像沒有,我平時上班,因為距離很近,都是騎車或者走路,只有周四會開會兒車。」
「只有周四會開車?」
「嗯,那天下午我會回家帶孩子去醫院做推拿,治療斜頸的問題,一般那天妻子會把車留在家里。」
「除了上次,你最后一次開車是多久?」警察又問。
我想了一下,「應該是我妻子出事前的一個周末,我們跟朋友去露營,路上是我開的車,妻子她還嘲笑我,說我開車像蝸牛,沒想到……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