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男友很有錢,因為錢我成為了他的舔狗。每天舔得兢兢業業,直到后來綠茶插足。和前男友分手那天,我小心地問:「哥,你之前送我那套房子,你……」
「你能不能滾?」
他煩了,烈日炎炎,我遵命后抱著房產證跑得飛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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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上小學時候就是一條舔狗,小學的時候同桌有錢,每天零錢票子一抽屜。
我每天給小少爺跑腿,跑一次五塊錢,我見錢眼開,小少爺就連上廁所我都護送著,小小年紀,我的存錢罐里裝滿了錢。
后來小少爺轉走了,靠著存下的那筆錢我讀完了小學。
我上中學的時候,我干了點小生意,主要是趁中午吃飯的時候在校外的小賣鋪采購一大書包零食,然后大課間加價賣給班里的學生。
班里最愛買我的零食是一個小姑娘,小姑娘叫錢凈,白白凈凈的,零花錢一天都好幾百塊,她那時也不知道是什麼心理。
每次大課間在我這里都要買好幾十塊的零食,也不吃,買完給別人分著玩。
零食袋被大家扔了一地,她喊我去掃地,掃一次二十。
我那時特勤快,每天跟在小姑娘身邊忙前忙后。
其實大多數學生金錢概念都不足,我那時候賺得還不錯。
最高的時候一天能賺了三百,學生錢在任何時候都比社會上好賺,人沒體會到苦,哪里知道錢的重要性。
我這人啊!沒爸沒媽,打小就精,每天就琢磨怎麼賺錢。
后來上了大學我為了賺錢特別努力,每天辛辛苦苦賺錢,直到碰見了陳辰,富二代 PIUS 版,且花錢無度,簡直是天賜送錢人。
陳辰具體是個什麼人呢?藝術系的大才子,家里是房地產公司的。
大少爺一個,我們怎麼認識的呢?我是紀律會會長,這已經是我第十二次查到他逃課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