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
“約定的時間已經到了,明天9點,我們民政局見。”
可宋遠舟沒來,我在明政局等了一天,打了無數個電話他都不接。
于是
第二天我就上法院起訴離婚。
家里有監控證明他婚內出軌趙晴,網上有他丟棄茵茵的視頻,以及茵茵車禍他離開照顧找月月的報道。
再加上他跟我簽的那個協議。
他輸的很慘,判決下來當天我就把他所有的東西都扔出了家里。
又在
第二天接手了他的公司和他的股權、財產。
現在的宋遠舟真的像一個落水狗一樣無家可歸。
聽說她又跟趙晴住在一起了。
不過,垃圾就應該呆在垃圾堆里,就不知道趙晴的前夫同不同意。
這都不是我關心的,我現在的煩惱就只有一個。
第12章
纏人的茵森*晚*整*理茵和纏人的遲延。
茵茵知道離婚的意思后,就一定要我嫁給遲延。
“媽媽,你為什麼不嫁給爸爸。”
“爸爸那麼好,你為什麼不愛爸爸。”
“我不管,媽媽一定要嫁給爸爸,茵茵只想每天跟爸爸貼貼。”
合著我就是你跟你爸貼貼的工具人。
我以為遲延總還算清醒,沒想到他卻跟著茵茵一起發瘋。
早上送花,晚上約吃飯,下雨天送傘,大姨媽送紅糖水....簡直是對我的生活無孔不入。
我找他聊了幾次,他卻義正言辭:“茵茵都叫了我那麼久的爸爸了,也是該給我個老婆了。”
“茵茵那麼可愛,你忍心拒絕他,我那麼帥,你忍心讓我傷心。”
“你現在是富婆了,我也算有錢,在一起正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