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小乞兒,你做什麼?」
他餓得氣若游絲,卻還是很聰明,一眼就猜透了我的鬼祟,慘笑道:
「我爹娘哥姊的尸骨還丟在亂葬崗,等我收殮,我怎敢死?」
少爺支著身子坐起來,疼得渾身發抖,竟拱手給我鞠了個躬。
他問我:「恩人叫什麼?」
少爺竟問我的名字?
我心撲撲直跳,忙拍打掉身上的灰,站直了身子。
「我啊,我叫豆腐。」
「豆腐……」
我嘿嘿笑起來:「我爹說買不起雞,吃不起魚的貧民,最愛的就是豆腐,三文錢一大塊,坐月子奶孩子的都得吃。
豆腐啊,是貧民窟里的珍食。
爹說我是貧民窟里撿的珍寶。
我們為程家人下葬的那一天,少爺終于有了兩分活氣。
他說:「豆腐,你莫要再叫我少爺了,我是罪民之子,怕給你們招來麻煩,你喚我名罷。
「我名良廷。」
我跟我爹愣了愣,都說好。
回家以后,良廷抬起手,在酥得掉渣的墻上劃了個字。
一。
巧了,我認得那個字。
那是良廷重生的第一天。
也是他學著做乞丐的第一天。
5
京城有多少乞丐呢?
三千七百多人。
這是官府告示上說的。
但我爹說是扯淡,他講自己一路進京,見過兩湖的、兩廣的、陜西的、河南的,各地流民,各地乞兒,通通都往京城走。
皇家占了官家的田,官家搶了地主的田,地主的佃子交不起,官府的徭役也交不起,百姓不想被抓去當兵丁,就只能逃。
天下的流民都想來到這座繁華的都城,來天子腳下討口飯。
月亮高懸在枝頭,良廷茫然地望著滿地席地睡的乞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