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到深夜,林哲才回到家。
我坐在客廳里沒開燈,他開燈的時候嚇了一跳,摸著心臟道:「我靠,你坐這兒干嘛啊,嚇死我了!」
我注視著他,輕聲道:「你發新歌了。」
「是啊,」林哲低頭脫鞋,「怎麼了,好聽嗎?」
我顫聲道:「……是寫給誰的?背后的三顆痣,到底是誰?!」
林哲動作一頓,隨即抬起頭來渾不在意道:
「嗨,這不是為了押韻嘛,當然是寫給你的。」
我冷冷地看著他。
林哲走過來抱住我,在我頸窩里黏黏糊糊地撒嬌:「這是第一首我自己作詞作曲的歌,你也知道我只會寫歌不太會寫這些詞,為了強行押韻沒辦法嘛。
「你不喜歡的話,那我換一版?」
他的眼睛在夜色里被窗外的霓虹映成幻彩的顏色,溫柔得好像一個虛幻的夢。
「我就換成,你鼻尖的一顆痣,好不好?」
我松了口氣,揮開他的手:「不用了,不過下次別寫這種容易讓人誤會的歌詞,你今天嚇死我了。」
他抱住我搖晃:「知道了,你就是想得太多。」
02
深夜里,林哲已經熟睡。
可我還是睡不著,干巴巴地睜著眼。
說實話,我已經是個 28 歲的成年人,林哲的這套說辭牽強得可笑,我并不信。
可是我更不想相信他的心游離到了別人身邊,只能逼著自己相信。
從 19 歲那年初相遇到現在,我們已經在一起 9 年了。
那時候我是 top2 大學文學系大二學生,而他是天橋下帶著吉他自彈自唱的流量歌手。
我還記得第一次見面那天,他在海邊彈唱《我心永恒》。
陽光灑在他身上,他的側臉隱藏在立體五官下的陰影里,眉毛微皺,帶著一絲有些不耐的桀驁。
當時我就想,這個男孩子長得可真好看,畫兒似的,忍不住停下腳步聽他唱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