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加上我給他填詞的時候還會和他不斷討論改動,可以說每一首歌都是我們精心打磨出來的。
現在呢,他住著大別墅,開著跑車,每天只顧著跟各種女人玩樂。
曾經被他稱為繆斯的我也被扔下了。
他的心大概早就被物質和肉欲填滿,哪里還有空間留給寫歌呢?
之前在一起的時候為了表示愛我,林哲把我們所有歌的版權都給了我,現在那些歌他都唱不了了,只能急著寫出這些垃圾了吧。
07
回去的路上,我接到了一個電話。
電話那頭的女人開口的剎那,我就聽出了這是誰的聲音。
陳央。
「我們談談,」她以一種命令式的口吻道,「南大街 16 號森宇咖啡,下午三點。」
我沒說話,直接掛了電話。
過了一會兒,電話氣急敗壞地又連著打過來,我干脆拉黑了這個號碼。
到家的時候,我有些意外地看著門口的兩個不速之客。
陳央看著我,怒氣沖沖道:「你居然掛我電話?!」
我冷冷道:「怎麼你臉大,電話掛不得?」
她一窒,正想說話,卻被一邊的林哲攔住了。
林哲看向我的眼神有些復雜,許久后開口:「舒寧,我們談談吧。
「你是為版權來的吧?」我想了想后還是開了門。
「……對,我現在需要這些歌的版權,幾乎所有的活動主辦方都要求我唱之前的歌,公司也需要收回版權。」
我坐在沙發上淡淡道:「可以,你打算出多少錢?」
林哲還沒說話,陳央先站起身來急道:
「這些歌本來就是林哥寫的,你憑什麼要他的錢?!」
我斜了她一眼:「跟你說話了麼?
「要是管不好你的嘴就滾出去,也沒有談的必要了。」
陳央握緊拳頭,黑著臉坐了下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