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我故作高深地笑了笑,隨口胡謅道:
「花顏兒給我托夢了。」
5
證據鏈非常完整,足以證明現場存在第三人作案。
我的失憶也順利通過了司法鑒定。
二審十分順利。法槌落下的那一刻,我就已經是無罪之身了。
當我走出法院,迎向媒體們的長槍短炮時,我展開雙臂,作了個擁抱自由的 POSE。
這張照片上了熱搜榜一,網友們紛紛夸我「像一個歸來的王」。
所有找我詢問案情的人,都被我以「失憶」為理由推掉。
魂穿薛星海的我,已經沒辦法使用花顏兒的身份了。
我找到律師小王,問清了薛星海的通訊地址,決定在那兒住一段時間。
看到地址時,我足足愣了兩分鐘。
三明小區 14 號樓?
薛星海……住在我家對面?
6
為了避免被認識薛星海的人認出來,我在服裝店買了一頂鴨舌帽,又去藥店弄了個口罩,然后在商場熬到半夜十一點,才敢動身前往三明小區。
「三明小區?」出租車司機聽了,皺著眉頭看了看我,「那地方晦氣啊,前段時間出了事,聽說死了……」
「雙倍車費。」我話音未落,司機一腳油門就躥出了二里地。
幸好薛星海的手機沒設置鎖屏密碼,不然我還沒法付款呢。
車費二十二塊五,兩倍就是四十五塊。
我刷臉重置了支付密碼,直接給司機掃了五十塊過去。反正不是我的錢。
我走進三明小區,很快就找到了薛星海的家——14 號樓。
果然,14 號樓對面,就是我居住的 19 號樓。
借著月光,依稀能看見被大火燒成黑白相間的 19 號樓。
地面上滿是融化又凝結的玻璃碎片和建筑殘渣,我于心不忍,別過頭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