兇手要殺的人明明是我,為什麼牽扯到那麼多無辜的人啊?
7
我走進 8 單元,乘坐電梯上 7 樓,很快找到了 702 室。
掏出鑰匙,打開門鎖。屋子里一股霉味,顯然是許久沒人住了。
我把房子里所有的燈都點亮,又將南北兩扇窗子都打開。屋子里的空氣終于開始流通,氣味才算好聞了一些。
薛星海的家甚至可以用「簡陋」二字形容。客廳只有一套老式布藝沙發、一張起碼有十年歷史的桌子和兩把椅子。廚房里一件廚具都沒有,大概他全靠外賣過活吧。
至于臥室……
我推門走進臥室,摸索著打開臥室的吸頂燈。
一臺電腦,一張單人床,亂七八糟的衣物雜亂地堆在墻角。
電腦桌上擺放著一張照片,是年近四十的薛星海和一個十幾歲的男孩的合影。
「愛子薛聰 15 歲生日留念。」照片的右下角有一行字。
嚯,我前世連男朋友都沒有,淺淺地魂穿一下,就多了個便宜兒子。
除了這張照片之外,再無半點關于孩子或孩子他媽的痕跡。
以薛星海的生活水平,想養活一個孩子,是不太現實。
我要是孩子他媽,我也跟薛星海離婚。
8
我打開那臺破電腦,用瀏覽器搜索自己的名字。
聽律師小王說,我的案子轟動了全國,甚至連續上了半個月熱搜。
我不明白的是,我完全不認識薛星海,為什麼他會變成我的男朋友,還要認下殺人的罪行。
「警方通報一男子因糾紛殺害女友」,這是案發時的熱搜詞條。
我隨手點開幾個報道,大部分都在轉發警方通報,部分自媒體開始揣測殺人動機。
評論區的懂哥一如既往地令人作嘔:「散了吧,一看就知道是出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