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這是第52次,你為了她,拋下我,以後,我再也不會給你這樣的機會了。」
2我和時凜初三那年認識的。我媽在姜以柔家做保姆,我跟著她,住進了姜家。姜時兩家離得不遠。我也因此,認識了時凜,喜歡上了他。時凜是京圈時家太子爺。我被他吸引,倒追了他五年。我會紋和他一樣的紋身。會為了他,和別人打賭喝酒,喝到胃出血。也會因為他一句話,大冬天,跑半個城,排幾個小時的隊給他買他最愛吃的那家蟹黃包。我追他追得人盡皆知,他的朋友說我是舔狗,甚至打賭,時凜多久能答應我。
時凜涼薄淡漠,對什麽都不在意,對我也不在意。直到大三那年,時凜像是變了一個人,開始頻繁地和我發消息,分享日常。我以為我守得雲開,學期結束後見面,時凜恢復如常,冷漠疏遠得仿佛那些日子和我發消息的是另外一個人一般。我沒忍住,去找他問個究竟,卻見他出現在姜家。他和姜以柔起了沖突,渾身濕透,手上染血,落魄狼狽得和平日完全不同。
我心疼又擔憂,替他檢查傷口。「喜歡我?」
時凜忽地偏頭看我,眼底淬著我看不懂的光。
那就在一起吧。」
那個暑假,我正式成為時凜女朋友。
3 思緒收回,時凜連人帶車,消失無影。山風呼嘯,四周黑得像是要把人吞沒。裹緊衣裳,打開手電筒下山。等我下到盤山公路上,才發現不是我們上山的那條路,我迷路了。手機信號時有時無。我後知後覺,開始害怕。就在這時,身後不遠處駛來一輛出租車,車子由遠及近,不往前,在我身邊停下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