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有人義憤填膺,看開庭將近幫孫家請律師。
而我則靜默等待,日復一日,終于等到萬里無云的開庭這一天。
我起了個大早,把頭發梳得一絲不茍,西裝革履,提著公文包去現場的模樣不像被告,更像是參加一場相親。
方巖當了我的辯護律師,開車送我去法院。
行駛中,方巖問我準備好了嗎。
我拍了拍公文包,說準備好了。
方巖笑了,用右手跟我碰了碰拳。
他真的很義氣,知道我今天要奔赴一場愚蠢至極的戰役,卻依舊義氣相隨。
到了法院。
我們剛走到被告席,就看到久等多時的孫敬華一家。
孫敬華、孫敬華老婆、孫敬華爸媽、孫敬華兒子、孫敬華妹妹妹夫……他們拖家帶口,一行十七八個浩浩蕩蕩。
再看我與方巖的孤零零兩人,勢單力薄。
孫敬華憤怒瞪我:「虧得你還有臉過來參庭!我要是你,躲在家里都不敢出門!」
他的老婆扯了扯他,卻是故作無奈:「算了老公,不要在兒子面前說攻擊別人的話,沒準真的不是他,是誤會。」
一唱一和,黑臉白臉俱全。
這一個月以來,他倆找到了最佳流量密碼。
一個人咬死我,在公眾面前對我咬牙切齒。
一個人留后路,以軟弱的形象說可能是第三方作惡。
想來他們也明白不可能勝訴,所以早就想好了說辭,反正是受害者,只要證明不了這個外賣是他們偷拿,他們最多只能算沒看好孩子讓他亂吃東西,無傷大雅。
而我沒有證據,就算勝了訴,也無法徹底洗清嫌疑,就算他們將來開直播一直拿我說事,也沒人管得著。
誰讓沒有監控呢。
死無對證,我就注定會是永久嫌疑人。
被他們釘在劊子手的高臺,成為搖錢樹的風。
好在他們有腦子,我也不是白癡。
為了這一天,我已經準備了一個多月,甚至連回懟的心情都沒,只閉目養神,耐心等待著開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