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.吖來。”我說道。
很快警方在我婆婆和我老公的同事那里,得到了相同的答案。
我老公右手食指上,確實有塊很大的疤,連肉都凹陷進去了。
線索到這里就中斷了。
做完筆錄,我簽字摁手印后,他們就沒有權力再把我扣在這里了。
任平淵看著我,卻突然開口說道:“宋雪,你剛剛說過,死者余彥明從不與人交惡。”
“……”
“那到底是什麼樣的深仇大恨,能讓人咬掉他手指頭上的肉呢?”任平淵心思縝密,很快找到我前后兩句話的矛盾。
“我也不知道是誰咬的。”我放在膝蓋上的手,無意識地抓緊了褲子,“幾年前的事了,我和彥明認識的時候就有了。”
任平淵點點頭,“你可以走了。”
我走到門口時聽到他說了句,“死者體型偏瘦,食指上的肉不多,并不好咬,很容易就會被一把甩開或推開,咬痕那麼深……一定是死者的熟人。”
我心頭一緊。
因為身上的刀口還沒愈合,我走得很慢,每一步都很疼,像有把鋒利的刀在我肚子里攪弄著。
走到警局門口時,偵查員帶回來了新的發現和線索。
幾個警察同事看我的眼神,一下子就變了。
“宋警官,解釋一下吧。”任平淵遞過來一份筆錄。
是我兒子的筆錄。
四歲的大兒子童言無忌,說爸爸手指頭上的傷,是媽媽咬的。
幾個刑警順著線索往下摸查,很快就在我們家的親子照里發現了端倪。
幾百張照片里,我和我老公都只抱著孩子,夫妻之間離得很遠,沒有任何的肢體接觸,與其說是夫妻,倒不如說更像同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