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到吳蔓,我問她是先去看她堂哥還是回她自己家,她閉著眼弱弱地應了一聲:「回家。」
我把她送進門,才問道:「出了什麼事?」
她扯開防塵罩的一個角,蹬掉鞋子癱在沙發上,而后微微仰起臉看著我,「我要回來拍戲,我要你把我捧紅,條件隨你提,只要你答應就成。」
「為什麼?」
「你先答應。」
無賴。
但她的要求我又怎麼會拒絕?
「我答應。」
「你和那個小女朋友,在一起五年了?」她又問。
「嗯。」
「這麼久了啊。明天約個晚飯吧,帶上她一起,我帶了瓶好酒,到時候我們再好好聊聊。
難怪她臉色不太好。
我想起譚念教我煮過紅糖雞蛋,可她這里沒有食材,只能燒壺熱水。
等熱水降溫的空檔,我從臥室拿了條毯子蓋在她身上:「等你睡著我再走,如果有什麼不舒服,也好隨時帶你去醫院。」
她的習慣我再清楚不過,困勁上頭的時候倒哪睡哪,一挪動就生氣,反正沙發也寬敞,不如順著她。
我把適口的溫水灌進保溫杯,放在她隨手就能拿到的位置,確認她已經熟睡才離開。
吳家的事我早就得了消息,事態過于復雜,我出手幫忙也不見得能扭轉乾坤。
不過我袖手旁觀不是因為這個,而是想借此機會,成為她的依靠。
我猜到了她回國的目的,但我還是想聽她親口說,于是在飯桌上,我問她,「打算拿什麼作交換?」
令我意外的是,她提到那枚戒指。
當年她讓我把戒指送給未來女朋友,現在她說現愿意接受它,那就是應了她曾說過的話,答應做我女朋友了。
但當時之情不爽,戒指不知道被我丟在哪個角落,我只好承諾重新送一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