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甚至覺得這些事沒必要勞煩公安和公社的人,還是自行處理比較好,但她卻道:“公安的存在意義之一,就是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財產,我們遇到了麻煩理應去找他們尋求幫助,再說了。”
她聲音瞬間變冷,“我們就這麼過去有什麼用?和對方大吵一架還是大打出手?打輸了,錢要不回來個個身上還得帶傷;打贏了,這次倒是沒什麼損失,但如果對方在外隨意敗壞我們的名聲,說我們紅山大隊的磚塊小作坊橫行霸道,壞東西都得強硬讓人來買,這個名聲傳出去,我們還想不想繼續做燒磚的生意了?”
她的話音落下。
周邊全都寂靜無聲。
沒人嚷嚷著不可能,那些人擺明就是來搞事,他們巴不得壞了他們大隊的名聲。
這麼一說,白知青的話還真有幾分道理。
打肯定不能去打。
打贏打輸他們都占不到好處。
也更不可能去講道理,和那一群土匪根本沒道理可講。
“就按白知青說得來做。”高遼率先開口,“現在時間也不早了,趁著他們下班之前趕緊去鎮上一趟,陳樹名你去找焦知青借自行車,十分鐘我們出發。”
“行,我聽白知青的安排。”
“交給我,我一定辦好。”
“那羅建民怎麼辦……”@無限好文,盡在晉江文學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