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泊序沒有中計,許艷惱羞成怒,在被解雇后偷偷溜回來,偷走了我。
那時候的科技沒有現在發達,陸家即便有錢,卻找了很久,都沒有找到許艷。
直到半年后,警察在一片未開發的海邊發現了許艷和嬰兒的衣服鞋襪,還有她留下的一封遺書。
遺書里說,她既然得不到陸泊序,便要讓他永遠都忘不了她。
于是她帶著他的孩子一起死了。
警察后來在海里找到了許艷的尸體,卻一直沒有找到我的。
他們猜想,可能我已經被魚吃掉了。
這些年,盡管大多數人都默認我早已喪命,但我的父母卻一直沒有放棄。
陸泊序和林諾再沒要過孩子,他們懷抱著一絲希望,尋找著,等待著。
可當年許艷其實并沒有殺我。
也許是她內心的最后一絲善意使然,抑或是她想要惡劣地滿足自己的某些念想,她將我放在了隔壁縣城的一個福利院門口,留了個字條,說我叫許聲聲,因為母親未婚先孕,所以無法養孩子。
許,是她的姓。
后來,那個福利院著火,我們這些孩子被統一送到了海城的一所福利院。
但因為我的來歷是有記錄的,我的「生母」姓許,自然從來沒有人會想到,我會是陸家那個出生不久便已喪命的千金小姐。
這麼多年,我和親生父母在同一城市,卻從未見過彼此。
直到前不久,舒氏的一個公益項目,總裁舒磊和我之前的福利院院長聊天,說起了當年那場大火。
院長翻出了當年孩子的合照,而舒磊發現照片中的我,和做童星時的林諾就像一個人。
他心有懷疑,將此事告訴了陸家。
這麼多年來,陸家已經經歷了太多上門認親的騙子,甚至有人買通醫院偽造 DNA 報告,只為繼承陸泊序和林諾百年后的巨額遺產。
所以這次認親,他們同我一樣忐忑,卻不敢報以希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