鄰居們越說越像回事,等到晚上的時候,基本所有人都認定,李修蘭是殺人兇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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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車又一次開進小區,在業主群掀起曬圖大潮,各個角度都有。
對面樓的鄰居拍的特別清楚,李修蘭坐在沙發上被警察問話,其他警察在他們家各個房間仔細勘察。
發現有人偷拍,警察還過來口頭教育,讓他刪掉照片。
如果妨礙案件調查進展,情節嚴重,不只是拘留那麼簡單。
但這也沒能打壓業主群的討論熱情,八卦之火熊熊燃燒。
李修蘭被帶上警車,當天晚上沒有回家。
業主群里有人轉發聊天記錄,有人看見石某立的媽媽進了公安局。
“不可能吧?我記得石某立和他媽媽不來往的。”
“我也記得,他們母子倆關系不太好,當時市里招商引資想讓他去做他媽的工作,好說歹說他都不肯配合。最后還是他媽媽聽說后,主動找過來,就提了一個要求,把功勞記在他兒子頭上就行。”
“母子之間有什麼隔夜仇,至于嗎?我要是個那麼有錢的媽,抱大腿都來不及。
“這事我知道,我媽退休前和他一個辦公室,當時他才剛參加工作不久,我媽想幫他介紹對象,結果人家聽說他父母離婚,看都不想看。 聽說是他媽先提的離婚。”
“不就是離婚麼?”
“現在離婚不算什麼,九十年代可不一樣,有些女的寧愿跳樓都不離婚,太丟人了。”
“為什麼女的離婚就丟人?離婚又不是一個人就能離的。”